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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凤凰幼儿园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9  

江苏钧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无锡市凤凰幼儿园委托,就其无锡市凤凰幼儿园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无锡市凤凰幼儿园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2.项目编号:JSJHCG2024-024

3.项目概况:无锡市凤凰幼儿园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采购项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视频拍摄和同期、后期制作。除宣传视频拍摄制作外,服务期内提供幼儿园各类活动vlog拍摄不少于8次。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4.项目预算价:100000元

5.最高限价:100000元,超出最高限价按无效文件处理。

6.服务期限:合同正式签订后至2024年12月。

7.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报价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http://credit.jiangsu.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磋商文件提供信息:

    1. 获取磋商文件期限2024年04月29日到2024年0508 节假日除外,每天09:00-17:00

2.磋商文件提供地点:无锡市梁溪区南湖大道503号无锡传感设备产业园1号楼210室

3.磋商文件提供方式:电子文档介质。请报价供应商至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磋商文件,同时递交以下资料:1)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针对此项目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电话、电子邮件地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仅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报价供应商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磋商文件售价:叁佰圆/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4年051313:30始;

2.响应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24年051314:00止;

3.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江苏钧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市梁溪区南湖大道503号无锡传感设备产业园1号楼210室);

4.响应文件接收人:杨倩丽、刘艳阳;

5.截止期后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五、评审有关信息:

1.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051314:00时;

2.磋商地点:江苏钧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市梁溪区南湖大道503号无锡传感设备产业园1号楼210室);

3.成交供应商确定时间:评审结束后;

4.成交供应商确定地点:江苏钧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市梁溪区南湖大道503号无锡传感设备产业园1号楼210室)。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人:无锡市凤凰幼儿园;

联系人:金老师

联系电话:0510-85609210

2.采购代理机构:江苏钧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倩丽、刘艳阳;

联系电话/传真:15252470489/0510-88331989;

联系地址:无锡市梁溪区南湖大道503号无锡传感设备产业园1号楼210室。

 

江苏钧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429